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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机关发现公安机关非法取证,可以自行调查

日期:2024-01-27 09:09 人气:

法制日报全媒体记者 周斌

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近日联合制定印发《关于加强和规范补充侦查工作的指导意见》,进一步完善以证据为核心的刑事指控制度,加强和规范补充侦查工作,提高补充侦查质量提高办案效率,确保公平。 司法机关提出了明确要求。

《意见》对加强检察机关与公安机关的沟通配合提出要求:补充侦查前和补充侦查过程中,要就案件事实、证据、定性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加强面对面沟通。等方面及补充调查的相关情况。 协作配合,共同保证案件质量; 案件退回补充侦查后,应当加强沟通,及时就取证方向、补充证据要求的落实等达成一致; 自查、补充调查工作中,根据工作需要检察机关发现公安机关非法取证,可以自行调查,可以提出协作请求或意见建议,加强沟通协调; 建立联席会议、通报会等工作机制,定期通报补充侦查工作总体情况,评估分析证据收集、固定中的问题和争议。

《意见》明确,检察院开展补充侦查工作时调查取证,应当以书面形式勾画补充侦查提纲。 补充侦查提纲分为检察内部文件和侦查内部文件。 返回的补充侦查提纲应当包括7项具体内容:明确补充侦查的理由,包括案件事实不清、证据不足的具体表现和问题; 明确补充侦查的方向和取证的目的; 明确需要补充调查的具体事项和需要补充收集的证据目录; 根据起诉和审判的证据标准,明确补充和完善证据需要满足的标准和基本要素; 存在遗漏罪名的,应当指出起诉意见中未认定的犯罪嫌疑人的罪名; 如有遗漏,需要追究同案犯罪嫌疑人刑事责任的,应当建议补充移送; 其他需要列出的事项应当提出建议。

《意见》规定,检察院在审查起诉过程中,补充自行侦查较为适宜的,可以依法自行开展侦查工作。 属于“影响定罪量刑的关键证据有灭失风险,需要及时收集固定证据,人民检察院具备自行调查条件”等4种情况“案件已发回,补充侦查不符合要求,可以自查”。

《意见》对证据收集的合法性提出了明确要求,规定在办理刑事案件过程中,检察院发现可能采取刑事诉讼法第五十六条规定的非法方法收集证据的,可以请求公安机关核实证据收集的合法性。 检察院应当作出书面说明或者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必要时可以自行调查核实; 检察院对公安机关依法收集的犯罪嫌疑人供述、被害人陈述、证人证言等证据材料应当予以排除并提出纠正意见深圳私家侦探收费标准,也可以提出建议,由公安机关指派侦查人员重新处理。检察院可以自行调查取证必要时也可以自行调查取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