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服务热线:130-111-111

深圳市私家侦探:7月16日深圳市龙华街道清宁路

日期:2023-12-16 20:15 人气:

深圳市私家侦探:7月16日深圳市龙华街道清宁路坠落致人死亡事故调查报告发布。12月7日,深圳市龙华区应急管理局发布《龙华街道清宁路“7·16”一般高处坠落致人死亡事故调查报告》。

报道显示:2023年7月16日,龙华街道清宁路发生一起高处坠落事故,造成1人死亡,直接经济损失约XX万元。

事故调查报告主要内容如下:

【事故相关单位基本情况】

1、事发单位:深圳市某环境服务公司,实体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刘某珍; 成立日期:2004年12月10日; 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福宝街道某社区。

2、涉及保洁工作承包单位:深圳市某实业公司,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梁; 成立日期:1984年5月5日; 地址:深圳市龙华区龙华街道某社区。

【事故涉案人员基本情况】

1、死者,女,湖北枣阳人,深圳某环保服务公司员工(保洁员)。 根据死亡证明(推论),死因是“从高处坠落(具体死因待定)”私家侦探排名 造成1人死亡!7月16日深圳市龙华街道清宁路坠落致人死亡事故调查报告发布。,经鉴定,死因是“急性外伤、损伤导致失血性休克”。高处坠落造成全身多个器官和组织(特别是闭合性腹部损伤)。”

2、刘某珍,男,广东深圳人,深圳市某环境服务公司法定代表人。

【事故故事】

2023年7月15日,深圳某实业公司将综合仓库二楼保洁任务委托给深圳某环境服务公司。

7月16日上午,深圳某环境服务公司班组长黄超带领残华等10人对综合仓库二楼进行清扫。 其中,灿华和三名工人负责二楼成品运输传送带区域的清洁工作。 9时05分左右,徐某华在清理3#传送带时,从3#、4#传送带间隙(宽约1.6米)坠落至一楼隧道传送轨道上。 坠落高度约为5.6米。 。

发现徐华倒下后,工友、队长黄超等人立即展开救援。 深圳某实业公司电工王某平和保安队长邓分别拨打了120和110。 在120接线员的指导下,对华女士进行了两次心肺复苏,120急救医生到达现场后立即对她进行了抢救。 经现场抢救无效,华女士不幸身亡。

【事故原因及性质】

(一)直接原因

1、徐某华在清理输送带时未采取有效的安全措施,不慎从输送带上坠落。

2、事发3号传送带坠落处,有一段约4.1米长的传送带,没有采取防止边缘高处坠落的安全措施。

(二)间接原因

1、深圳某环境服务公司在进行涉案保洁作业时,未能及时发现和消除作业场所安全事故隐患深圳本地调查,在事故发生区域安排保洁作业时未采取有效的安全防护措施。

2、深圳某环保服务公司法定代表人刘某珍在委托项目管理中未对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进行监督检查,未及时消除安全生产事故隐患。

【事故性质】

调查组认为,该事故为一般生产安全事故。

(来源:深圳​​市龙华区政府)

【职责分工及处理建议】

(一)责任单位

深圳某环境服务公司在涉案保洁作业中未能及时发现并消除工作场所安全隐患,在事发区域安排保洁作业时未采取有效的安全防护措施。 其行为违反了安全生产法第四十一条第二款的规定,对事故负有主要责任。 建议区应急管理部门按照安全生产法第一百一十四条第一款的规定处理。 对第(一)项给予行政处罚。

(二)责任人员

1、徐某华未采取有效安全措施,不慎从传送带上坠落。 其行为违反了《安全生产法》第五十八条的规定深圳私家侦探事务所,对事故的发生负有直接责任。 由于他在事故中死亡,建议免除其责任。

2、深圳某环境服务公司法定代表人刘某珍在委托项目管理中未对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进行监督检查,未及时消除安全生产事故隐患。 其行为违反了《安全生产法》第二十一条第五项的规定,应当对事故的发生承担管理责任。 建议按照《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五条第一项的规定,由区应急管理部门对事故负责。 )受到行政处罚。

“7·16”龙华街道清宁路普通坠落死亡事故调查组

深圳市私家侦探